一、先搞清楚有多少条路径
中国目前已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有二十多个,覆盖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意味着同一批出口货物,可能有多条享受关税优惠的路径。
但要享受优惠,前提是取得对应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协定的规则不同,证书的格式也不同。
二、证书格式的对应关系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适用于给惠国给予的普惠制待遇。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多数给惠国已经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Form A 的使用量大幅下降。
Form E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适用于出口到东盟十国。
Form B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适用于出口到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蒙古。
Form F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Form R
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Form X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RCEP 原产地证书
适用于 RCEP 十五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
其他协定
中国与巴基斯坦、新西兰、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毛里求斯、柬埔寨等国各有专门的原产地证书格式。
三、怎么选
第一步,确认有没有协定
不是所有贸易伙伴都有自贸协定。中国与美国、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俄罗斯、土耳其、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肯尼亚、埃塞俄比亚、苏丹等国之间没有自贸协定。
没有协定,就不存在优惠原产地证的问题,按最惠国税率申报。
第二步,如果有协定,确认产品是否在减让清单内
协定覆盖的产品范围不完全相同。同一产品在不同协定下的待遇可能不同。
有的产品在 A 协定下享受零关税,在 B 协定下不在减让范围内。
第三步,比较税率
同一条业务同时满足多个协定时,比较各协定项下的实际税率。
第四步,确认产品能否满足原产地规则
这一步最容易被跳过,也最容易出问题。
税率再低的协定,如果产品不满足其原产地规则,也办不了证。原产地规则的表现形式是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PSR),需要按税目逐条查。
四、几个高频的实务场景
出口到韩国
有两条路径:中韩自贸协定,和 RCEP。
中韩自贸协定生效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多数产品的降税已推进多年。RCEP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中国生效。
两个协定的减让节奏不同,部分产品中韩协定税率更低,部分产品 RCEP 更低。需要按产品实际比较。
出口到东盟
有两条路径:中国—东盟自贸区(Form E),和 RCEP。
Form E 的降税进程启动较早,多数产品已经零关税。RCEP 的价值在于累积规则更宽——东盟材料、日韩材料、澳新材料可以合并计算。
对于原材料来自多个 RCEP 成员国的产品,RCEP 路径更容易满足原产地规则。
出口到澳大利亚、新西兰
两个国家都有双边自贸协定,同时也都是 RCEP 成员。
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降税已基本完成。中新自贸协定更早,2008 年生效,升级议定书 2022 年 4 月生效。
出口到日本
日本是 RCEP 成员国,但中国与日本之间没有双边自贸协定。
这是 RCEP 最重要的价值之一:中国与日本之间第一次建立了自贸关系。
出口到日本,RCEP 是唯一的优惠路径。
五、需要警惕的几个错误
认为有协定就能享惠
协定是框架,具体产品能否享惠,取决于减让表和原产地规则。
用错证书格式
不同协定对应不同的证书格式。用错了,进口方海关不会接受。
原产地分析只做一次
产品配方变了、供应商换了、协定规则调整了,原产地结论都可能失效。
忽略协定之间的累积差异
双边协定的累积通常限于协定双方,RCEP 的累积覆盖十五国。这个差异对原材料来源复杂的产品影响很大。
六、建立企业内部的选择机制
最实用的做法,是给每一个涉及出口的税目,建立一张对照表:
- 主要目的地
- 可用的协定
- 各协定项下的税率
- 各协定的 PSR 要求
- 企业实际能否满足
- 推荐的路径
这张表每年更新一次。它把复杂的协定体系,转化成了企业可以直接使用的操作指引。
*本文依据中国已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整理,具体税率及原产地规则以海关总署及贸促会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