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遍海牙公约全文找不到”有效期”三个字。公约只规定 Apostille 的形式和效力,没设时间限制。理论上十年前办的今天仍有效。
但实际使用时经常会遇到”超期不认”。原因在接收机构。
学校、移民局、公司注册处、法院各有内部规定。常见的是”出具后3个月内”,部分严格的要求6个月内,个别要求1个月内。这些要求写在该机构的申请指南里,不在中国任何官方文件里。
还有一层:公证书本身可能自带期限。无犯罪记录公证通常基于3个月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超期要重开证明、重办公证、重做认证。健康体检类、婚姻状况类的证明也常有期限。这类文书即使 Apostille 永久有效,基础文书会过期。
正确的时间安排是倒推:先问接收方要多久以内的(假设3个月),再估认证流程耗时(假设10个工作日),确保从认证完成到递交之间不超过剩余时间。中间还要算国际快递和译本的时间。
过期不能续,只能重办。Apostille 不是签证,没有延期程序。所以宁可一次办够份数,且算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