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瑞 FTA 的基本情况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于 2013 年 7 月签署,2014 年 7 月 1 日生效。
瑞士是中国在欧洲大陆的第一个自贸伙伴,这份协定在中国自贸区网络中位置特殊。
2024 年 9 月,双方启动升级谈判。历经五轮谈判,2026 年 8 月完成谈判,202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升级议定书。
升级议定书的具体生效时间要看后续进程。在生效之前,现行协定的规则继续适用。
二、原产地证书的格式
中瑞 FTA 有专用的原产地证书格式,签发机构为中国海关和贸促会。
证书上要填的主要内容包括:
出口商和进口商信息
运输细节:起运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船名航次(如适用)。
货物描述:品名、包装件数、HS 编码、数量、发票号与日期。
原产地标准。
三、原产地规则
中瑞 FTA 的规则体系主要有三类标准。
完全获得。产品完全在中国或瑞士境内获得。
税则归类改变。非原产材料经加工后,HS 编码发生规定层级改变。
区域价值成分。一般门槛为 40%,具体算法按协定规定。
累积。缔约双方的原产材料可以累积计算。
此外,协定对部分产品有特定要求,需要查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
四、填制时的几个要点
HS 编码
填中国出口税则编码。瑞士海关用本国的八位编码(瑞士采用 HS 编码的前六位加本国细分)。
前六位必须与报关单一致。
原产地标准栏
按中瑞 FTA 的代码体系填写。不要套用其他协定的代码。
发票信息
证书上要填商业发票号和日期。建议发票先出号,再办证。
收货人信息
按合同和提单填写。第三方贸易的情况下按规定处理。
运输路线
瑞士是内陆国,货物通常经欧洲港口(如鹿特丹、汉堡、热那亚)中转后陆运至瑞士。
这种情况下要能证明:货物进入欧洲港口后仅转运,未进入当地贸易或消费。
需要提供的证明通常是联运提单和后续陆运单据。
五、内陆国的运输证明问题
这是中瑞业务里比较特殊的一环。
瑞士没有海港,所有海运货物都要经第三国港口中转。这时候”直接运输”要求怎么满足?
协定的基本要求是:货物运输途中未在第三方国家进行任何非运输、储存或分销所必需的操作,且货物在第三方国家海关监管下。
实操上要准备的证明:
联运提单(through B/L),显示从中国港口到瑞士目的地。
中转港的转运记录或保税仓记录。
后续的陆运单据(铁路或卡车运单)。
这些单据能串起来,证明货物没有在欧洲港口”进入贸易”,就符合要求。
如果单据断了环,比如中国到鹿特丹是海运提单,鹿特丹到苏黎世是另一套单据且看不出关联,就可能被质疑。
六、升级议定书带来的变化
202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的升级议定书,具体内容以商务部公布的文本为准。
从公开信息看,升级谈判通常涉及:原产地规则的完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等新议题。
对出口企业来说,最需要关注的是原产地规则的变化:判定标准是否调整、累积规则是否扩展、证书申领流程是否简化。
升级议定书生效前,按现行规则办证。生效后,按新规则办。这个时间节点要留意。
七、瑞士市场的一些特点
高关税保护集中在农产品
瑞士对工业品普遍实行低关税或零关税,但农产品保护程度较高,部分产品有关税配额。
所以出口瑞士,工业品的关税优惠空间有限(因为本来关税就低),农产品的优惠空间可能更大,但适用的规则也更复杂。
产品标准和认证要求高
瑞士不是欧盟成员,但通过双边协议与欧盟市场高度对接。产品准入、技术标准、认证要求都需要单独确认,这些与原产地证书是两回事。
单证要求精细
瑞士进口商对单据的规范性要求较高。品名描述、HS 编码、数量单位都要准确。
八、实操建议
先算优惠空间
出口瑞士前,查一下产品的 MFN 税率和协定税率。如果本来 MFN 就是零,办证没有实际收益。
运输单据要串得起来
内陆国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一点。订舱时就要求货代出具联运提单,中转后补上陆运单据。
关注升级议定书生效时间
2026 年 10 月签署,生效需要走完双方程序。生效前后的规则适用不同,跨期业务要特别注意。
跟客户确认具体要求
瑞士进口商对单据的具体要求,问对方最快。
九、一个判断
中瑞 FTA 的价值,不在于降税幅度(瑞士工业品关税本来就低),而在于它是中国在欧洲的一个制度性接口。
升级议定书签署后,这个接口会更深。对做瑞士和欧洲高端制造业配套出口的企业,值得持续关注规则变化。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及 202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的升级议定书相关公开信息整理,具体规则以商务部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公布的现行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