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条协定的差异
中韩自贸协定与中澳自贸协定(ChAFTA)同为中国在 2015 年生效的重要协定。
两者的减让方式不同,影响到企业的选择与判断。
中韩
按降税分期逐步实施,2015 年 12 月 20 日生效。
多数产品的过渡期较长,部分品类要到十年以上才实现免税。
中澳
同样分期实施,2015 年 12 月生效,但整体减让节奏更快。
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多数资源类、农产品类产品的降税幅度较大。
二、过渡期内的判断
一个常见的错误
看到”协定最终零关税”,就以为现在就是零。
实际上,过渡期内每年的税率都在变化。
正确的判断
要看当年的税率,而不是看最终税率。
还有一层
即使协定税率已经降得很低,也要跟 MFN 税率比较。
部分产品的协定税率在过渡期内高于 MFN,这时按 MFN 申报更省钱。
三、原产地标准
中韩
产品特定规则按税号确定,有归类改变与增值标准。
中澳
同样有产品特定规则,部分产品的规则较宽松。
共同点
都需要判定非原产材料的税号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
四、证书填制
中韩
使用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澳
使用 ChAFTA 原产地证书。
共同的要求
证书的填制必须与发票、报关单对应。
运输路线、转运情况需要如实申报。
五、常见问题
税号填错
证书上的税号与对方国家的税则对应,填错会导致优惠无法享受。
原产地标准选错
两条协定的标准不完全相同。
转运声明
经第三方转运的,需要符合直接运输规则。
后发证书
装运后补办的,需要按规定标注。
六、一个实务建议
做韩国、澳大利亚两个市场的企业,建议把两条协定的减让情况分开管理。
一张表:产品、税号、当年协定税率、当年 MFN 税率、是否值得申请证书。
每年更新一次,跟着降税日程走。
七、写在最后
自贸协定的价值不是”签了就有”,而是”每年都要重新计算”。
降税是渐进的,选择是动态的。把这件事当成年度例行工作,才不会错过。
*本文依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与《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整理。具体税率请以当年海关公布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