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澳农产品不是”填张表”的事
中澳自贸协定(ChAFTA)2015 年 12 月生效,农产品是这份协定里最敏感也最复杂的部分。
澳大利亚对农产品设置了大量关税配额、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条款,体现在原产地证书上,就是字段填写和随附材料的额外要求。
很多企业以为农产品原产地证和普通货物一样填,结果在澳方海关被要求补充材料,货压在港口。
二、字段上的特别要求
产品描述必须细到品种
“水果”这种描述通不过。”鲜葡萄,品种 Crimson Seedless”才是可接受的。
澳方对农产品的税则归类细到品种和加工程度,描述笼统会导致无法对应税号。
数量单位要与配额挂钩
涉及关税配额的产品,证书上的数量必须与配额凭证的数量口径一致。
配额通常以重量计,证书上也应以净重为准,而不是箱数。
原产地标准栏的选择
农产品多数适用”完全获得”,但加工农产品(如果酱、果汁、调味品)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
选错标准栏,证书在形式上没问题,实质上是虚假申报。
三、随附材料
澳方对部分农产品要求随附植物检疫证书或卫生证书,且这些证书的出证日期必须早于或不晚于装运日期,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别。
证书与植物检疫证书的品名、数量、收货人必须一致。澳方会交叉比对。
四、关税配额的处理
澳大利亚对部分农产品(如部分乳制品、糖、部分水果)实行关税配额。
配额内与配额外的税率差距很大。配额凭证通常由澳方进口商在澳申请,中国出口商要提前确认进口商是否已取得配额。
出口商拿不到配额凭证,就不能按配额内税率申报,贸然按配额内准备单证,到港后只能按配额外税率补税。
五、保障措施
中澳协定对部分农产品保留了特殊保障措施。触发后,配额内税率会临时上调。
这个机制由澳方单方面启动,中国出口商通常通过进口商获知。出口量大、集中在特定季节的产品要注意。
六、一个实务提醒
农产品出口澳洲的季节性很强。南半球与北半球的收获期错开,中国的出口窗口往往集中在几个月内。
在这个窗口里,办证、检疫、订舱全部挤在一起。如果原产地证书的品名或数量需要修改,重办一次就是三到五个工作日,足以错过船期。
建议的做法是:在收获季开始前,先把产品描述的标准表述、数量口径、标准栏选择这三项与进口商确认一遍,形成固定模板。之后每批只改数量、日期和批次号。
*本文依据《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与澳方农产品进口要求整理。具体产品的配额与检疫要求请以澳方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