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份单据的分工
商业发票
证明卖了什么、多少钱、卖给谁。
装箱单
证明货有多少、怎么装的、多重。
提单
证明货交给了谁、运到哪里。
三者是同一批货的三个视角。
二、字段对齐表
| 字段 | 发票 | 装箱单 | 提单 |
|---|---|---|---|
| 品名 | 详细 | 含包装 | 简略 |
| 数量 | 成交单位 | 件数+净毛重 | 运输单位 |
| 金额 | 有 | 无 | 通常无 |
| 收货人 | 买方 | 送达方 | 收货人 |
| 唛头 | 有 | 有 | 有 |
三、五个必核字段
品名
发票最详细,提单最简略。
三者措辞可以不同,但不能矛盾。
数量
发票按”套”,提单按”箱”,装箱单按”件”。
换算关系要能从单据推出。
重量
提单的毛重 = 装箱单的毛重。
不符会被要求改单。
收货人
三者可以不同(中间商贸易),但要能解释。
唛头
三者必须一致。
四、怎么保证一致
以发票为基准
发票是交易的原始记录。
一次性做好数据源
合同确认后先核定规格、数量、包装、重量,再生成三份单据。
同一张表驱动
所有单据的数据从一份内部表格生成。
五、一个核对方法
三份单据并排,逐行对比五个字段。
不一致的,标出来,判断能否解释。
五分钟能做完,能拦下大部分清关问题。
六、写在最后
三份单据看起来是各自独立的工作。
实际上是同一组数据的不同呈现。
理解这一点,就会从”分别填对”转向”一次做好”。
后者的效率与准确率都更高。
*本文依据国际贸易单证惯例整理。具体填制要求请以信用证、合同及目的国海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