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成都一位买家找到我们的时候,离截止还有八周,手上是要办土地购置材料,用于日本产权过户。
遗嘱公证已经做完公证,也贴好了海牙认证。材料递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被打回来了。问题不在海牙那一张纸上,而在更早一步——遗嘱必须本人到场订立。
真正卡在哪
日本市区町村窗口和入管局的审查逻辑和国内公证处不一样。日本要求日文翻译随文书一并提交。
这一单的缺口更具体:遗嘱必须本人到场订立。后面的每一步程序都对,但实质上是空的,因为对方要的是事实,拿到的是形式。
怎么解的
问题得回到公证员现场见证记录去解,不在海牙这一层。拿到这份材料之后,公证才能认证处分财产范围要与权属证明一致,贴在后面的海牙认证才有意义。
重做一次,海牙环节五到十个工作日,另加调取材料的时间。产权过户有些余量,返工还在原计划内消化掉了。
通用规律
遗嘱公证用在日本产权过户,决定成败的是三件事:
一,遗嘱必须本人到场订立。
二,处分财产范围要与权属证明一致。
三,时效。日本这一环的节奏:日本要求日文翻译随文书一并提交。
海牙环节本身是最可预测的——五到十个工作日,不会有意外。意外都在它前面和后面。
交材料前先核对
- 先书面确认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到底要什么材料,再去公证
- 确认公证书认证的是事实本身——遗嘱必须本人到场订立
- 核对处分财产范围要与权属证明一致
- 公证前先把公证员现场见证记录备齐
政策依据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1961年10月5日海牙);中国2023年3月8日加入,2023年11月7日生效。